国家安监总局对醇基燃料的回复 2018安监局对醇基燃料如何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3-08-06 08:10:46


(资料图)

1、规定如下:醇基液体燃料(俗称醇基燃料)是以醇类(甲醇、乙醇等)为主要成分混配的新型燃料,闪点低于60℃或醇总含量不低于70%的醇基燃料属于危险化学品。

2、扩展资料: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醇基燃料的销售缺乏有效监管,市场上的供应者基本都是流动性很强的“黑户”。

3、二是未对散布在农村的醇基燃料供应点进行安全与防护的监管和指导,其私设的临时储罐有醇基燃料可能成为“定时炸弹”。

4、三是不少锅炉因燃料替换(燃煤替换成醇基燃料)进行私下改造,存在安全隐患。

5、四是未对醇基燃料进行特性分析,在成分、性质等重要信息不明的情况下,已在大量使用。

6、五是尚未对醇基燃料的无组织挥发和燃烧排放的废气进行环境监测,有可能成为新的污染源。

7、参考资料:“应高度重视醇基燃料使用问题” -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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